今天2010年7月22日,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接到酒仙桥派出所闫警官电话,在酒仙桥4街2号楼2单元55号楼道的电线杆上发现像猴子一样的动物。协会工作人员到酒仙桥派出所时,小动物已经被派出所干警安全解救。在干警的热情配合下,协会将小动物接回协会。经芦老师鉴定,该小动物为懒猴,又名蜂猴,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在此非常感谢打求助电话的伍俊梅女士和酒仙桥派出所热情的干警们。
目前协会正与动物园和野生保护协会及相关部门联系,希望能够妥善处理这只可爱的小懒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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